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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要素中的财产利益保护研究

  • 定价: ¥48
  • ISBN:9787510942037
  • 开 本:16开 平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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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版社:人民法院
  • 页数:197页
  • 作者:苏今|责编:李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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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7-01 第1版
  • 2024-07-01 第1次印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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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语

  

内容提要

  

    数据要素是数据资源发展至今的生产要素化确认,是对其使用价值的承认,但由于其本身的法律界定模糊,以及资源上财产利益的保护争议,相关纠纷频发。我国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以及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相继实施,围绕大数据资源的法律体系逐渐形成。随着地方性规范和试点的尝试,全国范围对数据资源的要素化确认和利用也进入新时期。因此,数据要素中的财产性权益研究和确定,将会是数据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,也是数据法学的基础性研究。本书通过对数据资源的合理界定,提出信息集合的概念,并针对信息集合上财产利益保护的正当性和现实困境作出分析,提出合理的规范方式,旨在促进数据要素上权益保护和数据要素合理流通间的平衡。

作者简介

    苏今,华东理工大学讲师。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,香港大学访问学者,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LLM。主要研究领域:民商法、网络数据法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,参与和主持国家社科Q1省部级课题多项。

目录

第一章  数据要素中财产利益保护的基本单位:信息集合
  第一节  问题的缘起:数据资源纠纷所引发的财产利益保护疑问
    一、大数据时代萌芽期:2007年之前的数据资源案例评述
    二、大数据时代潜伏期:2007年至2012年的数据资源案例评述
    三、大数据时代发展期:2012年以来的数据资源案例评述
    四、评述小结:数据要素权属的界定和归属仍存疑问
  第二节  信息集合概念之提出
    一、数据、信息及相关概念的法学语境适用
    二、信息集合的含义
    三、信息集合的法律特征
  第三节  数据要素中经济价值的产生:内容价值
    一、内容价值的产生环境:信息生命周期
    二、内容价值的产生环境之变化:信息生命周期在大数据时代的发展
    三、内容价值的产生方式:在特定周期内产生相对确定的数据使用价值
第二章  数据要素中财产利益保护的现状:现行法对内容价值保护的缺位
  第一节  数据要素中内容价值的发现
    一、财产权利客体的扩张:从有形财产到无形财产
    二、无形财产范围的延伸:数据要素中内容价值的发现
  第二节  法律对内容价值的保护:搁浅的数据客体说
  第三节  以案释法:现行法对内容价值保护的现状
    一、著作权保护:只保护内容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内容本身
    二、商业秘密保护:只保护具有保密性的数据资源
    三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保护:只保护竞争秩序而淡化数据资源权属
    四、小结:承认内容价值但对其保护依旧谨慎
第三章  数据要素中财产利益保护的正当性基础:数据使用价值的添附
  第一节  传统财产利益保护的正当性基础
    一、财产利益存在的资源基础:可支配的稀缺性资源
    二、财产权益保护的媒介基础:劳动投入产生资源的使用价值
  第二节  正当性基础在大数据时代的定位和发展
  第三节  数据要素中财产利益存在的前提:数据的使用价值
    一、财产利益实现的经济制度需求:数据资源存在交换价值
    二、数据交换价值产生的基础:数据使用价值的添附
    三、数据使用价值的主观性特征影响其交换价值的存在
第四章  数据要素中财产利益保护的重点难点:个人信息资源的有序利用
  第一节  大数据资源的识别功能:引发数据保护与数据利用之冲突
  第二节  个人信息中的可识别性特征及其现行法下的解释困境
    一、从现行法看个人信息保护的特点:识别范围扩大促使保护范围扩大
    二、从可识别性看个人信息保护难点:保护范围扩大导致保护边界模糊
    三、个人信息民事法律保护难题源自对可识别性的界定疑问
  第三节  个人信息资源的有序利用:以实现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为目标
    一、对识别性的重新解构:识别概率、识别目标、识别效果
    二、个人信息资源的合理划分:身份识别信息和行为识别信息
    三、个人信息资源的有序利用:保护和利用并重的层级保护模式
第五章  数据要素中财产利益保护规范化的前提:财产利益归属问题
  第一节  数据资源商业化利用模式的特殊性及其对资源归属的影响
  第二节  个人信息资源:与个人相关并不等于就完全归属于个人
    一、从价值来源和使用目的分析:个人信息不完全归属于个人
    二、从产权实现的成本收益角度分析:完全归属于个人没有效率
    三、用户生成内容(UGC)的特殊性及其归属问题
  第三节  非个人信息资源:利益归属于数据使用价值的添附者
    一、归属问题之前提:资源的界定及对涉他利益的保护
    二、从产权实现的成本收益角度分析:归属于使用价值添附者更具有效率
    三、信息产品权属问题:以淘宝诉美景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为例
第六章  数据要素中财产利益保护的规范结构建立梯度保护模式
  第一节  财产利益保护的规范结构以“卡一梅框架”为分析基础
    一、“卡一梅框架”概述及其本土化扩展规则
    二、“卡一梅框架”适用于大数据资源权益配置的有效性
    三、以“卡一梅框架”构建数据资源梯度保护模式
  第二节  梯度保护模式之不可让渡规则和限制让渡规则
    一、大数据资源中的不可让渡利益
    二、合理构建不可让渡规则和限制让渡规则
  第三节  梯度保护模式之自由让渡规则财产规则
    一、财产规则适用的数据资源流转环境和模式
    二、财产规则适用中的两类数据使用许可协议
    三、两类协议中的主要权利内容及其实现方式
  第四节  梯度保护模式之强制让渡规则责任规则
    一、以商业秘密为例的内容价值保护构造之启示财产规则+责任规则
    二、责任规则与财产规则在梯度保护模式中的衔接问题
    三、责任规则在梯度保护模式中的具体规范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