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
内容提要

“法律一本通”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,以其科学的体系、实用的内容,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。我们对其进行了多次改版,丰富了其内容,增强了其实用性,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。本书内容将主要围绕企业破产法的法律条文,结合典型案例,对该法进行逐条阐释。在主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,收录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、公报案例以及相关机构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和案例要旨。通过相关案例,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,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。并对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录,方便读者查找。
目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【立法宗旨】
★第二条 【清理债务与重整】
★第三条 【破产案件的管辖】
第四条 【程序的法律适用】
第五条 【破产程序的效力】
第六条 【企业职工权益的保障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式法律责任的追究】
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
第一节 申请
★第七条 【申请主体】
第八条 【破产申请书与证据】
第九条 【破产申请的撤回】
第二节 受理
第十条 【破产申请的受理】
第十一条 【裁定受理与债务人提交材料】
第十二条 【裁定不受理与驳回申请】
第十三条 【指定管理人】
第十四条 【通知债权人与公告】
第十五条 【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义务】
★第十六条 【债务人个别清偿的无效】
★第十七条 【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的义务】
★第十八条 【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合同的继续履行与解除】
★第十九条 【保全措施解除与执行程序中止】
★第二十条 【民事诉讼或仲裁的中止与继续】
★第二十一条 【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管辖】
第三章 管理人
第二十二条 【管理人的指定与更换】
第二十三条 【管理人的义务】
第二十四条 【管理人的资格】
★第二十五条 【管理人的职责】
第二十六条 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管理人行为的许可】
第二十七条 【管理人的忠实义务】
第二十八条 【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员与管理人的报酬】
第二十九条 【管理人的辞职】
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
第三十条 【债务人财产】
★第三十一条 【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行为的撤销】
★第三十二条 【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行为的撤销】
第三十三条 【无效行为】
第三十四条 【追回因被撤销或无效行为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】
……
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
第六章 债权申报
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
第八章 重整
第九章 和解
第十章 破产清算
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
第十二章 附则
附录一 关联规定
附录二 相关文书
附录三 本书所涉文件目录